中国足球协会室内五人制足球甲级联赛第一章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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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联赛名称、参赛球队数量

1、中国足协五人制足球甲级联赛是国内最高级别的室内五人制足球赛事,由国内最好的五人制足球俱乐部参加。 简称:五人制足球甲级联赛(以下简称)。 比赛英文全称是:CFA 2012-2013 一

2. 2012-2013年度参赛队伍为14支。

第二条 联赛的主办和主办

五人制足球联赛由中国足球协会主办,由中国​​足球协会五人制足球联赛委员会(以下简称五人制足球联赛委员会)按照《五人制足球联赛组织管理办法》组织和管理。 五甲联赛委员会在各会员协会主场赛区设立赛区委员会,全面管理赛区事务。

第二章 比赛日期和地点

第一阶段:2012年9月28日—2012年12月22日在各参赛队选定的城市进行;

第二阶段:2012年12月28日—2013年3月31日,在各参赛队选定的城市进行。

第三章 资格与登记

第三条 资格

1、各参赛俱乐部(队)必须属于中国足球协会会员协会;

2、经中国足协会员协会注册并在中国足协备案,并按照中国足协关于教练员持证的相关规定,持有C级及以上教练员证书或室内五人制足球L1级具有教练员等级及以上证书的教练员可以担任本次赛事的主教练;

3、报名参赛的俱乐部(队)须向当地会员协会缴纳10万元保证金。 未缴纳保证金的俱乐部(队),当地会员协会将不接受其报名,并不得参加当年中国足协室内五人制比赛。 人类足球联赛;

4、各参赛俱乐部(运动队)必须配备一名专职领队和一名队医;

5、注册运动员须参照《中国足球协会注册暂行规定》和《中国足球协会球员身份及转会规定》; 并持有中国足协五人制足球联赛委员会颁发的参赛证书。

6、199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的运动员不得报名参加本次赛事;

7、允许各参赛俱乐部(队)以临时转会(租借)形式自行引进外籍运动员(整个赛季外籍球员(含亚洲球员)不超过5人,但须办理相关注册和国际比赛事宜)按规定办理过户手续;

(一)期限为2012年7月27日至2013年7月27日;

(2)国际临时转(借)手续须于2012年7月27日前办妥;

(三)在前五名联赛注册的外籍球员,除代表本俱乐部(队)外,不得代表其他前五名俱乐部(队)参加国内五人制足球相关系列比赛; (大学生联赛除外)

(四)每位报名参赛的外籍球员必须与俱乐部(运动队)签订工作合同,并将合同原件提交五联一联赛委员会。

8、允许各参赛俱乐部(队)以临时转会(租借)方式引进国内其他俱乐部(队)球员参加五人制足球甲级联赛; 2011-2012年注册的球员需要转会(租借)的,必须有会员协会和俱乐部双方确认、签字和盖章的相关证明;

(一)期限为2012年7月27日至2013年7月27日;

(2)境内临时转(贷)手续须于2012年7月27日前办妥;

(三)允许转让(租赁)方收取临时转让(租赁)费用,但必须按照以下标准执行:

1、国家队球员(参加2012年亚锦赛决赛)和当赛季五强联赛前三名的注册球员临时转会(租借)费不高于10万元,不低于6万元。 元;

2、其他球员临时转会(租借)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但不得超过3万元。

(四)除本俱乐部(队)以外的五甲联赛注册球员,不得代表其他五甲俱乐部(队)参加国内五人制足球相关系列比赛; (大学生联赛除外)

(五)每位报名参赛的球员必须与俱乐部(运动队)签订工作合同,并将合同原件提交五联一联赛委员会。

第四条 登记

一、俱乐部(队)应于每年开始前45天内向五人制足球联赛委员会登记。

2、应报送俱乐部队名全称和简称:

(1)全称是:大区名称+俱乐部名称+足球俱乐部+球队名称+球队;

(二)缩写为:地名+俱乐部名称或队名,缩写长度不得超过7个字符;

(3) 注册完成后,俱乐部名称和球队名称在赛季期间不得更改。

三、俱乐部(运动队)人员登记:

(一)每个俱乐部(运动队)可报名领队1名、主教练1名、助理教练1至2名、医生1名、翻译1名。 主教练须符合资格要求(只有报名人员才能坐替补席,所有报名人员报名时须发送本人近期2寸免帽彩色电子照片);

(二)中国运动员报名人数上限为30人。 报名外籍球员(含亚洲球员)不得超过5名,同时参赛人数不得超过2名(含亚洲球员)。 所有报名参赛者报名时须发送本人近期2寸未戴帽子电子照片);

(三)赛季期间不得变更报名运动员人数。 1号必须是守门员。 注册球员中守门员不得少于2名。 更换运动员时,已使用过的号码不能重复使用。

(四)未完成当地会员协会注册和临时转会(租借)手续、未向中国足协注册并领取参赛证书的运动员,不得报名参赛;

(五)根据《订单书》制作和比赛需要,各参赛俱乐部(运动队)报名时应严格按照新赛季订单书提交材料的相关通知,提供相关信息。

第五条 补充登记及登记程序

1、主教练、助理教练、医生、翻译变更时,必须提前(提前2天)向五人制足球联赛委员会书面报告。 审核通过后,方可变更注册及随队工作;

2、如运动员报名名额未满,运动员可在第二阶段联赛开始前三周(具体日期为2012年12月8日至28日)提出补充申请并变更; 补充申请后,外援人数保持不变,一个赛季累计外援人数不变。 注册外籍球员人数不得超过5人(含亚洲球员)。

三、2012-2013赛季结束后,联赛倒数四名的球队不得临时转(借)任何球员,也不得临时转(租)外援(包括亚洲玩家)。

4、补充报告或更换的运动员不得使用其他运动员已经使用过的号码。 每位运动员在进行补报或补报时,必须填写《补报或补报运动员登记表》,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参赛;

5、注册运动员在参加各级国家队比赛或训练时受伤,经国家队队医确认无法参加本赛季剩余比赛的,可补充相应名额的运动员。经申请批准。

六、报名完成后,经五联赛委员会审核批准,向符合条件的运动员和官员颁发参赛证书。 运动员和官员将携带证件参加。 赛事期间,证书丢失或损坏的,申请俱乐部(运动队)需缴纳每份证书1000元的证书制作费,为运动员、官员制作新证书; 更换官员(如主教练)时,在完成更换手续后,如五甲联赛委员会未能及时出具参赛证明,五甲联赛委员会将向现场比赛监督人员发出临时通知。 比赛监督员收到通知并确认后,方可允许相关官员在比赛期间坐在替补席上;

7、如派出不符合资格的运动员参加比赛,俱乐部(队)将被视为放弃。 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有权对违规俱乐部(队)、相关运动员、官员作出进一步处罚。

第四章 比赛及排名办法

第六条 竞赛规则

1. 五人制足球甲级联赛将进行主客场四轮循环赛。

2、五人制足球甲级联赛的比赛赛程由五人制足球联赛委员会制定,各参赛队必须严格遵守。

3、五人制足球联赛委员会有权因国际足联或亚足联对相关赛程的调整,或因球队承担重要任务,或遇到不可抗力原因,对既定赛程进行调整或变更。

4、五人制足球甲级联赛每场比赛的主场和开球时间由五人制足球联赛委员会在联赛开始前确定。

5、因电视转播和统一业务活动​​的需要,五人制足球联赛委员会有权调整所涉及比赛的比赛日期、开球时间、比赛场地等信息,但原则上应自行决定原比赛日期前两周变更决定并通知相关赛区、俱乐部等单位。

6、赛区、俱乐部(队)因自身原因需要调整原赛程的,应联系: 1. 对方俱乐部(队); 2、主场比赛区; 3、广播电视台; 4、五人制足球甲级联赛经主办方同意后,须在原定日期前至少21天向五人制足球联赛委员会提出申请。 五人制足球联赛委员会将根据申请和有关方面的意见作出最终决定。

七、俱乐部(队)的其他比赛不得与五人制足球联赛既定赛程相冲突。

第七条 排名确定方法

五人制足球A联赛的排名方法如下:

1、每队胜一场得3分,平一场得1分,负一场得0分。

2、全年五人制足球甲级联赛全部比赛结束后,积分多的球队排名第一。

3. 如果两支或两支以上球队积分相同,则按以下顺序排名:

1、积分相同的队伍进行相互比拼,积分多的队伍排名靠前;

2、场次积分相同且净胜球较大的球队排名靠前;

3、比赛中积分相同且进球数多的球队排名靠前;

4. 全年五人制足球甲级联赛所有比赛中,积分相同的球队将获得更高的净胜球数。

5. 全年五人制足球甲级联赛中,积分相同的球队进球数多的球队排名第一;

6、全年比赛中红黄牌积分(不含纪律处罚)较少者排名第一;

7、排名采用抽签方式确定。

第五章 奖励与降级

第八条 奖励(联赛前三名奖金待定)

1、联赛第一名将获得冠军奖杯一座;

2、联赛第一名的队伍将各获得一枚金牌和证书; 第二名队伍将各获得银牌和证书; 第三名队伍将各获得铜牌和证书; (每队30人)

3、联赛中公平竞赛积分最高的球队将获得“公平竞赛优胜球队”奖;

(一)比赛中,运动员被裁判员出示黄牌的,每次扣1分,每红牌扣3分;

(二)情节恶劣,被裁判员红牌罚下并受到纪律委员会进一步处罚的,每名运动员扣5分;

(3)年度比赛结束后,总成绩最高的队伍将被授予“公平竞赛优胜者”; 如果两队或两队以上总成绩相同,则排名最好的球队排名第一。

4、联赛中设立“最佳运动员”、“最佳得分手”、“最佳教练”、“最佳裁判”、“最佳新秀”和“最佳球队”、“进步最快球队”10名。 “快运动队”并颁发奖杯或奖牌;

5、联赛中设立优秀赛区奖项(包括赛区组织、转播、宣传、观众等),对联赛优秀赛区前三名给予奖励,具体金额:6万元、5万元,以及人民币40,000元。

第九条降级和升级

1、当年联赛前五名的最后四支俱乐部(运动队)将在同一时间段进行一场复兴赛(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复赛前两名的俱乐部(运动队)在达到五甲联赛相关资格标准后,可参加下一年度的五甲联赛。 如果不符合五甲联赛相关资格标准,则无法参加次年的五甲联赛。

3、复赛取得倒数两名的俱乐部(队)与2013-2014年申请参加五甲联赛的俱乐部(队)组成五人制足球二级联赛(暂定),足协杯的某些球队。 6-8 棒)。

4、2013-2014年五甲联赛拟设立升降级。

第六章 规章制度

第十条 竞赛规则及相关规定

1、执行最新版国际足联《五人制足球竞赛规则》; 如果对《五人制足球竞赛规则》的理解有任何差异,以英文版为准。

2、按照国际足联或亚足联的要求执行中国足协制定的其他规定。

3、参照并执行中国足协最新制定的《中国足球协会纪律指引及处罚办法》和《全国足球赛区安全秩序规定》的相关规定。

4、落实中国足协、会员协会、参赛俱乐部(运动队)共同签订的《联赛工作合同》。

5、执行五人制足球联赛委员会制定的五人制足球联赛文件以及根据五人制足球联赛中出现的问题制定的其他规定和通知。

6、赛前联席会议必须按照联赛委员会制定的《赛前联席会议程序和要求》进行。 本文件的要求与本规定具有同等效力。

7、参赛运动员必须穿着专业的五人制足球比赛鞋。

8、比赛采用多球制,比赛用球为中国足协指定提供的“星”牌。

九、一些具体规定:

(一)五人制足球甲级联赛实行参赛证件查验制度。 在赛前联系会上,所有可能列入球队出场名单和替补名单的运动员都将接受参赛证书审查。 没有参与证明,审核将无法完成。 符合条件的运动员不得参加比赛;

(二)参赛球队进行客场比赛时,参赛运动员人数不得少于10人。每场比赛,每队可填首发队员5名,替补队员7名; 比赛中同时出场的外籍球员(包括亚洲球员)人数不得超过2人(包括守门员);

(三)参赛俱乐部(队)须报备两套不同颜色的比赛服,并指定一套为主场比赛服;

(4)两队,特别是客队,必须携带两套明显不同颜色的球衣进入比赛场地。

(5) 双方队员必须穿着颜色明显不同的服装,并必须得到裁判员的认可; 如果裁判员或比赛监督员认为双方参赛队所穿服装的颜色可能影响裁判员的判决或电视转播的效果,则比赛服装颜色将被改变。 原则上,主队有优先选择比赛服装颜色的权利,但比赛监督有权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两队确定比赛制服颜色后,裁判员可以根据两队比赛服装的颜色来选择裁判服装的颜色。 如果裁判员球衣的颜色与守门员球衣的颜色冲突,守门员必须更换比赛球衣的颜色。

(6)球衣号码的颜色应与比赛服的颜色明显不同(浅色号码印在深色球衣上,反之亦然)。 本文特别适用于条纹针织衫。 为了获得更好的视觉效果,比赛服上应预留纯色空间用于印制球衣号码;

(7)比赛服装号码必须与报名表一致,不得更改、无号码、重复号码、临时号码;

(8) 守门员可以穿长裤,每个守门员服装的颜色必须与其他队员和裁判员不同。 如果球队用第五名球员替换守门员,比赛服必须与该队守门员制服颜色相同,并印有原来的号码。

(九)比赛席每队设14个座位,其中裁判员座位5个,替补运动员座位9个。 其他人员不得就座。

1、只有俱乐部(运动队)正式注册的官员(领队、教练员、队医、翻译员)和运动员才能坐在替补席上。 更换相关人员的,按照本规定第五条的规定办理。

2、替补席上的替补球员必须穿着与场上球员明显不同的编号背心;

3、比赛开始时,主队应使用裁判席左侧的替补席;

4、管理替补席秩序是球队经理的职责之一。 如果球队替补席上有任何成员违反纪律,球队经理将承担管理不善的责任。

5、被裁判罚下替补的教练员不得出席赛后新闻发布会,但必须由领队或其他教练员代为出席。

(10) 热身

1、各队可在比赛正式开始前到比赛场地热身(必须严格遵守比赛倒计时程序的时间要求);

2、比赛期间,每队最多6名球员可以在替补席后面或比赛监督员指定的空间内进行无球热身;

(十一)领队或主教练必须出席赛前联席会议。 比赛监督人员认为必要时,可以要求领队、主教练及相关工作人员共同出席。 处罚期内人员不得出席赛前联席会议,由其他官员和教练员代为出席。

(十二)比赛开始前,若任一队人数不足3人,则比赛无法开始。 比赛期间,若任何球队在场人数不足3人(含守门员),则比赛终止,比赛结果由五人制联赛委员会决定;

(13)运动员如穿紧身中长内衣,其主色必须与短裤相同;

(14)运动员使用的护踝、踝绷带必须与袜子颜色相同或透明;

(十五)参照《中国足协纪律守则及处罚办法》,同一赛季五人制足球联赛中,同一球员被出示三张黄牌的,自动停赛1场; 同一球员首次被出示红牌停赛,自动停赛1场,并罚款500元; 第二次被出示红牌的,停赛2场,并罚款1000元; 第三次被出示红牌的,停赛4场,罚款2000元; 这样一来,以此类推,停职和罚款就加倍了。 (官员最高罚款不超过5万元,运动员罚款最高不超过2万元)

(十六)赛区比赛部门负责每场比赛的录像工作。 原则上应在比赛结束后两小时内交给比赛监督员或裁判员。

第十一条 没收和罢工

1、有未报名、或资格审查未通过、未取得《参赛证书》、或处于停赛期间、或正在诉讼过程中而未被允许参赛的运动员,代表团队参加比赛; 该团队将参加比赛。 这场比赛将被视为弃权。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球队,将被暂停比赛:

(一)非因不可抗力而未能参加赛程规定的比赛且未经五人制足球联赛委员会批准的;

(二)拒绝参加五人制足球联赛委员会安排的补赛或者改期比赛的;

(三)在5分钟内拒绝按照裁判员的要求恢复中断的比赛的;

(四)中途退出联赛的;

3. 弃权和罢工的处理:

(1) 一方弃权或罢赛,另一队以 5:0 获胜。 若比赛实际比分超过5:0,则以当时实际成绩为准;

(2) 两队弃权或三振。 两队比赛均无成绩,均计为0分;

(3)如果中途退出联赛,则与该队的所有比分均计为5:0胜(无论比赛是否已经进行)。 若比赛实际比分超过5:0,则以当时实际成绩为准;

(四)五人制足球联赛委员会秘书长根据相关报告向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提交报告,纪律委员会根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作出进一步的纪律处分。处罚措施”。

第十二条 因场内秩序混乱造成比赛中断的处理

由于赛区秩序混乱,赛区应采取积极措施,尽可能恢复比赛。 竞赛监督应当及时与赛区组委会沟通协商,由竞赛监督做出是否恢复比赛的决定。 裁判员和双方队伍应服从赛事监督员的决定:

1、如果1小时内比赛无法恢复,比赛监督员将做出中断比赛的决定:

(一)宣布观众退场、双方队伍退场;

(二)比赛监督员应当征求各方意见,并在24小时内报五人制足球联赛委员会决定补赛的时间、地点;

(三)中断的比赛,补赛从中断时起继续进行。

2、如果24小时内无法重玩或补赛:

(一)经比赛监督员书面同意,参赛队伍和裁判员离开比赛区域;

(二)比赛监督报告报五人制足球联赛委员会,由五人制足球联赛委员会作出决定;

(3) 五人制足球联赛委员会的决定为最终决定。

(四)如在此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五人制足球联赛委员会秘书长将根据相关报告向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提交报告,由纪律委员会作出相关纪律处分。

不得针对本条例的此项规定提出上诉。

第十三条 比赛场地

1、五人制足球甲级联赛必须在体育馆内进行,且必须符合《五人制足球甲级联赛体育场标准》。

2、比赛场地必须配备经五人制足球联赛委员会认可的足球比赛专用地板,供比赛使用。

第十四条 客队训练安排

1、各赛区必须向客队免费提供体育场馆进行训练。

2、各赛区应为客队安排不少于1次60分钟的赛前训练。

3、如遇特殊情况,经竞赛主管同意,可以取消比赛场地的训练安排。 但赛区必须为客队提供其他训练场地。

新闻 15

1、有条件的赛区(记者人数、赞助商要求等)可在比赛前一天组织赛前新闻发布会,时间安排在主客场正式训练前45分钟开始。

2、参赛双方主教练、队长(或首发球员)均须出席赛前新闻发布会。

3、有条件的赛区(记者人数、赞助商要求等) 比赛结束15分钟后,主场赛区必须召开由两队参赛球队主教练参加的赛后新闻发布会。

4、各赛区须设置媒体混合采访区,比赛结束15分钟后投入使用; 主队/客队(运动队)官员和教练员应在赛后随时接受即时采访。

5、每个赛区须配备1-2名以上专业记者,参与比赛各项活动,拍摄比赛场地各类照片,撰写比赛相关新闻稿及花絮。

6、积极联系当地电视台转播比赛。 凡是直播比赛的赛区都将获得经济奖励。

7、以上第1-6项将作为评选优秀赛区的主要依据。

第七章 比赛监督员和裁判员

第十六条 竞赛监督

1、比赛监督员由五人制足球联赛委员会选定。

2、竞赛监督员按照《竞赛监督职责、程序和要求》代表五人制足球联赛委员会开展工作,对比赛和赛区进行监督、指导和评估,并对五人制足球联赛委员会负责。

第十七条 裁判员

1、裁判员由五人制足球联赛委员会选定。

2、参加五人制足球甲级联赛的裁判员必须遵守五人制足球联赛委员会的规定;

第八章 联赛管理

第十八条 团委会

1、五人制足球联赛委员会全权负责五人制足球甲级联赛的组织和管理。

2、五人制足球联赛委员会由中国足协负责人和各赛区委员会负责人组成。

三、五人制足球联赛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中国足球协会专职副主席一名,副主任若干名。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组成常务委员会,负责处理联赛期间的重大或紧急事项。

4. 五人制足球联赛委员会设秘书长一名,由主任任命。 秘书长负责处理联盟日常事务。

五、根据五人制足球联赛委员会职责,办公室设立以下部门:

1、保卫部:统一部署联赛安保要求,负责证件的申领和管理,指导赛区的安保工作;

2、竞赛部:制定联赛章程,安排和变更联赛赛程,制定竞赛工作文件,受理报名、审查资格、组织比赛、公布比赛结果等;

3、裁判部:负责与裁判委员会协调,审核黄牌、红牌登记情况,并向纪律委员会提交禁赛名单;

4、新闻部:管理联盟新闻宣传工作2024年中国足球协会业余联赛,负责新闻采访证件的管理和发放;

5、拓展部:协调落实联赛工作协议中的业务工作,指导和协助赛区业务拓展工作;

6、财务部:管理联盟的财务工作,接受竞赛委员会的财务报表。

第十九条 赛区委员会

一、五人制足球联赛委员会在各参赛俱乐部的主场城市设立赛区委员会。 在五人制足球联赛委员会的领导下,全面负责本赛区的组织和管理。

2、赛区委员会在当地政府支持下,由当地中国足球协会会员协会领导。 会员协会主要负责人主持赛区委员会的常务工作。

3.竞争区域委员会应建立安全,接待,竞争,研究,新闻,发展和金融团体,以负责相应的竞争区域工作,确保竞争区域的安全和顺序,并确保平稳而有序的进展比赛领域的比赛和其他工作。

第9章纪律和诉讼

第20条纪律委员会

五人制联盟中的违规和事件将由中国足球协会的纪律委员会根据比赛监督2024年中国足球协会业余联赛,裁判报告或其他视频材料来处理。

第21条诉讼委员会

五人制联盟的诉讼案件由中国足球协会的诉讼委员会处理。

第10章竞赛区接待

第22条团队接待

1.竞争区域为访问团队提供从机场,车站或码头的接送和下车运输工具到场地(空调的公共汽车或座位,有20个以上的席位,状况良好),并安排车辆进行培训,比赛和会议。 相关费用由家庭竞争区域承担。

2.访问团队负责竞争区域中自己的旅行和住宿费用; 访问团队可以委托竞争区域实施酒店,或者可以联系并安排自己,但必须事先通知竞争区域委员会。

第23条竞赛监督和裁判接待

1.竞赛区将接待一名比赛主管和四名裁判(上述人员可以在比赛前一天举报,并在比赛后一天离开)。

2.接收条件,标准和付款方式应按照“竞争监督和裁判支出标准”的规定实施。

3.竞争区域委员会负责竞争监督和裁判接待。

4.上述费用应由家庭竞争区域支付。

第24条其他人员接待

由于联盟工作的需要,当五人制联盟委员会将记者派往比赛区时,竞争区域委员会将收到他们并负责支付相关费用。

第11章联盟的行动和费用

第25条联盟管理

1.杯名和广告管理

所有参与的俱乐部和竞争领域都必须严格执行“联​​盟工作合同”。 除了联赛杯头衔和一些现场广告(在“联赛工作合同”中规定的)中2024年中国足球协会业余联赛,中国足球协会将整体转让,其他广告由家庭成员协会和参与俱乐部独立运营与协议。

2.票务管理

联盟门票由家庭成员协会,俱乐部或体育场根据协议经营,其门票价格由当地价格部门确定。

3.电视广播

联盟电视广播的所有权属于中国足球协会,中国足球协会负责转移国家电视台广播和海外电视广播。 根据中国足球协会授权的协议,每个比赛区域的电视广播将转移到当地电视组织。 在确认与当地电视台的电视广播协议时,该玩家必须负责免费向中国足球协会授权的电视广播机构提供电视信号。

4.其他操作

除非另有同意和限制,否则可以开发和运营的其他项目将由家庭成员协会或俱乐部根据协议运营。

第26条联赛费

1.由五人制联盟委员会承担的费用:

1.根据“联盟工作合同”,联盟杯名称和广告收入的总体转移将分配给参与的俱乐部和相关会员协会。 每个家庭部门将为主场比赛和客场比赛分配25万元人民币。 的补贴。

2.负责为最佳竞争区域支付奖励。

3.负责支付闭幕式奖杯,奖牌和其他相关费用。

2.由家庭成员协会和俱乐部承担的费用:

1.体育场租金,场地装饰和安全,相关宣传,摄影和其他费用;

2.根据“对比赛监督和裁判的支出标准的规定”,负责中国足球协会在联盟中选出的比赛监督,裁判和记者的相关费用;

3.访问团队的运输,饮用水和必要的服务保证比赛期间的培训,比赛和会议的费用;

4.组织委员会委员会的组织工作费用,工作津贴和其他相关费用。

第12章其他和未完成的事情

第27条所有参与者都必须根据竞争状况遵守裁判的决定,并且可能不会针对裁判的决定提出上诉。 裁判员的决定是最终决定。

第28条每个部门应在每场主场比赛前两天向联盟赞助商提供20个讲台邀请函和100张免费的工作票。 (a的70张门票和3张门票)

第29条五人制联盟委员会有权解释这些法规。

第30条未涵盖的问题应由五人制联盟委员会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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